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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经营场所不只有方便,还有潜藏的“危险”!

发表时间: 2024-03-22 09:15:46

来源: 吴参谋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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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混合经营场所越来越多

然而它们功能复杂、业态多样

人流物流集中

用电用气多

火灾危险性高


 

 

这种集餐饮、娱乐、文体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通常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电气设备繁多、管道线路复杂,火灾风险较大。

 

 

消防安全隐患

 

环境复杂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功能复杂,经营业态多,火灾荷载大,人流量大,加之用火用电频繁,极易引发火灾。



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部分混合经营场所将不同火灾风险类别或风险等级的场所合建在同一建筑内,由于管理混乱、业态混合,其内部装修、功能分区等随意性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等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



装修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部分混合经营场所内部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荷载大、热值高,着火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加之与建筑内其他经营场所之间缺少有效分隔,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部分混合经营场所没有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保和年度检测,导致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器长期处于停用状态,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不能实现早期预警和初期处置。


 

消防安全管理缺失

这类场所分租普遍、转租频繁,极易形成“房中房”“店中店”。大多没有固定的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和运行制度,日常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极易出现商铺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堵塞或因人手不足导致疏散楼梯和出口锁闭等现象,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场所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有的是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不足,不能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容易错过扑救火灾和组织逃生的最佳时机。


 

 

防火措施

 

明确管理责任

各出租方与承租方、管理单位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要划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设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并落实责任。

 

 

严格火源控制

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严禁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时清理可燃杂物。

 

 

配齐消防设施

按标准配置场所所需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同业态、不同功能、不同业主的混合经营等场所,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定期维保检测,确保完好性、完整性。

 

 

加强消防培训

定期组织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风险意识和业务技能,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用火用电、堆放可燃杂物、占堵疏散通道、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及铁丝网等障碍物、消防设施损坏等显而易见的问题隐患。

 

 

强化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结合场所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配足消防力量、装备,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尤其要加强夜间巡逻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组织扑救。

 


混合经营场所不只有方便,还有潜藏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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